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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选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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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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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市委、高校团委: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二届。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根据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江苏团省委、江苏省科协、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学联决定共同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选拔赛,选拔推荐我省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程安排

    1.各地、各校须在4月底前,完成参赛作品的选拔工作。要依据《章程》规定完成对申报作品及作者的资格审查,通过校内选拔赛或充分评估论证等形式,择优推荐本地、本校的优秀作品参加省级选拔赛。

2.本届发起高校(见附件1)最多可报送9件作品参加省级选拔赛(含3件直报作品);在第十三届全国竞赛中入围全国决赛的其它高校(见附件2)最多可报送7件作品;除上述高校以外的,本科院校最多可报送5件作品、高职高专院校最多可报送3件作品参加省级选拔赛。每个学校选送的参赛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

二、相关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各参赛高校要组成由本校分管领导牵头,团委、科协、教务、学工、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校级组织委员会要认真做好本校作品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申报作品有不符合竞赛章程规定的,应直接予以淘汰。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2.深入发动,精心组织

各高校要突出竞赛的群众性,在校级竞赛阶段,要在团属报刊、校园网上发布竞赛举办的消息,设立专门机构接受学生咨询,重点在校、院(系)进行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省级竞赛的作者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使参赛学生的科研能力切实得到提高。有条件的高校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3.坚持宗旨,完善机制

各地、各高校要坚持突出育人导向,扩大参与面,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各高校要认真研究“挑战杯”赛制,建设一支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结合优势学科,选拔好的作品;要建立团委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学术科技活动经常性开展。有条件的高校可以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在科技成果转化上有新突破,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或工业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社会上和高校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要注意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下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产生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附件:

1.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发起高校名单

2.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入围决赛高校名单

3.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级作品申报书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5.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科协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学联

2013年2月8日


附件1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江苏发起高校名单

(共11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苏州大学

江南大学

江苏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附件2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江苏入围决赛高校名单

(共33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

徐州医学院

江苏理工学院

常州大学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

南通大学

扬州大学

江苏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徐州工程学院
附件3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江苏省级作品申报书

 

样 本

 

 


序号:           

编码: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江苏省级作品申报书

 

    作品名称:                             

    学校全称:                               

    申报者姓名

   (集体名称):                            

 

    类别: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科技发明制作A类              

    □科技发明制作B类

 

 

说      明

 

1、申报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

2、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

3、表内项目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此申报书可复制。

4、序号、编码由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填写。

5、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请以4号楷体打印在A4纸上,附于申报书后,字数在8000字左右(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

6、作品申报书须按照要求由各高校竞赛协调机构统一寄送。


A1.申报者情况(个人项目)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者情况栏内必须填写

        个人作品的第一作者(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工作者);

        2、本表中的学籍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情况的确认。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申报者情况

学校全称

 

专 业

 

现学历

 

年级

 

学制

  年

入学时间

 

作品全称

 

毕业论文题目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常住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

 

合作者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所在单位

 

 

 

 

 

 

 

 

 

 

资 格 认定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

意见

  是否为2013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非在职的各类高等院校中国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是  □否

若是,其学号为: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院系负责人或导师意见

  本作品是否为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是  □否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A2申报者情况(集体项目)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写;

2、申报者代表必须是作者中学历最高者,其余作者按学历高低排列;

3、本表中的学籍管理部门签章视为申报者情况的确认。

申报者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校

 

系别、专业、年级

 

学历

 

学制

 

入学时间

 

作品名称

 

毕业论文题目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常住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

 

其他作者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所在单位

 

 

 

 

 

 

 

 

 

 

 

 

 

 

 

 

 

 

 

 

 

 

 

 

 

 

 

 

 

 

资格认定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以上作者是否为2013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非在职的高等学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是□否                   (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院、系负责人

或导师意见

本作品是否为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是□否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B1.申报作品情况(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说明:

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

2、本部分中的科研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

3、作品分类请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填写;

4、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在此列。

 

作品全称

 

 

 

 

(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

      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

      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

      工、生态、环保等)

作品撰写的目的和基本思路

 

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品在何时、何地、何种机构举行的会议上或报刊上发表及所获奖励

 

鉴定结果

 

请提供对于理解、审查、评价所申报作品具有参考价值的现有技术及技术文献的检索目录

 

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论文一篇,相关资料名称及数量)

 

科研管理

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B2.申报作品情况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

2、本部分中的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

 

作品全称

 

作品所属

领  域

 (  )A哲学  B经济  C社会  D法律  E教育  F管理

作品撰写的目的和基本思路

 

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作品在何时、何地、何种机构举行的会议或报刊上发表登载、所获奖励及评定结果

 

  请提供对于理解、审查、评价所申报作品,具有参考价值的现有对比数据及作品中资料来源的检索目录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人员介绍□个别交谈  □亲临实践  □会议

□图片、照片   □书报刊物  □统计报表

□影视资料  □文件  □集体组织  □自发□其它

主要调查单位及调查数量

     省(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单位              邮编     姓名     电话      调查单位        人次

管理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B3.申报作品情况(科技发明制作)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

2、本部分中的科研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

      3、本表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

         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4、作品分类请按照作品发明点或创新点所在类别填报。

 

作品全称

 

作品分类

(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

      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

      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

      工、生态、环保等)

作品设计、发明的目的和基本思路,创新点,技术关键和主要技术指标

 

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必须说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该作品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技术特点和显著进步。请提供技术性分析说明和参考文献资料)

 

作品在何时、何地、何种机构举行的评审、鉴定、评比、展示等活动中获奖及鉴定结果

 

作品所处

阶  段

(  )A实验室阶段  B中试阶段 C生产阶段

D            (自填)

技术转让方式

 

作品可展示的

形  式

   □实物、产品  □模型  □图纸  □磁盘  □现场演示  □图片  □录像  □样品

使用说明及该作品的技术特点和优势,提供该作品的适应范围及推广前景的技术性说明及市场分析和经济效益预测

 

专利申报情况

□提出专利申报

            申报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已获专利权批准

                批准号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未提出专利申请

科研管理部门

签  章

 

 

 

 

 

                             年   月   日


C.当前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说明:1、申报者可根据作品类别和情况填写;

          2、填写此栏有助于评审。

 

 

D.推荐者情况及对作品的说明

说明:1、由推荐者本人填写;

  2、推荐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是与申报作品

     相同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技术人员(教研组

     集体推荐亦可);

  3、推荐者填写此部分,即视为同意推荐;

  4、推荐者所在单位签章仅被视为对推荐者身份的确认。

 

推荐者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推荐者所在

单位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请对申报者申报情况的真实性作出阐述

 

 请对作品的意义、技术水平、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作出您的评价

 

其它说明

 

 

 

推荐者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推荐者所在

单位签章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请对申报者申报情况的真实性作出阐述

 

 请对作品的意义、技术水平、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作出您的评价

 

其它说明

 

 

学校组织协调机构确认并盖章

 

 

 

 

 

         (团委代章)         年   月   日

 

  校主管领导或校主管部门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评审委员会确认并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各市属院校应填写“市级评审委员会初确认并盖章”一栏,省、部属院校无需填写
E.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秘书处资格和形式审查意见

 

 

组委会秘书处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组委会秘书处形式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组委会秘书处审查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F.参赛作品打印处


G1.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预审意见粘贴处

 


G2.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终审意见粘贴处


附件4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经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 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  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1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获得3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第九条  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

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十一条  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在全国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时成立,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名、评审委员3名(根据被评判作品学科分布选定)、主办单位各1名代表、全国组织委员会高校委员中抽签产生的10名代表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第十二条  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职责如下:

1.授权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校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

2.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校进行质询。

3.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

第十三条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资格评判委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全国组委会秘书处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

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十四条  主办单位根据团体总分优先原则,确定上届竞赛总分前70名的学校为联合发起高校,并可根据终审决赛规模、地区平衡、学校类别及代表性、承办地区等因素作部分调整。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高校应举办与全国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科协、教育部门、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品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六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七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7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八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第十九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二十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第二十一条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1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每所发起学校可直接报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

 

第四章  展览、交流、转让

第二十二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

第二十三条  全国组委会将在竞赛的终审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单项展示赛或邀请赛等丰富“挑战杯”竞赛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在终审决赛期间,举办成果转让活动;成果是否转让不作为作品评审获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

全国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竞赛获奖作品及评委评语。

 

第五章  奖励

第二十六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评出入围作品中的40%获得三等奖,其余60%进入终审决赛。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余部分获得三等奖。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各类入围作品总数的3%、8%、24%和65%。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入围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第二十七条  入围获奖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颁发相应的奖金。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竞赛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八条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学校。累计3次获得“挑战杯”的学校,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

第二十九条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第三十条  竞赛设10个左右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获得入围作品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提名,主办单位评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第三十一条  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取消该校、该省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所在学校取消下届联合发起单位资格或参赛资格的处罚。

竞赛组委会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承办竞赛的高校应按当届组委会通过的申办办法,申请承办下一届竞赛活动;获得历届“挑战杯”和“优胜杯”的学校具有承办下届竞赛的优先权;当届组委会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下届承办单位。

第三十四条  竞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赞助。最高荣誉“挑战杯”不得用于寻求赞助。

第三十五条  http://www.tiaozhanbei.net/为“挑战杯”竞赛专用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全国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竞赛主办单位及全国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5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经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挑战杯”竞赛的宗旨,帮助参赛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更好地进行参赛作品选题制作,特请有关专家拟定了本参考题目。

总体要求:鼓励参赛学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结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要求,用建设性的态度和改革发展的眼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典型调查,以小见大,独立思考,了解新情况,反映新问题,体认新实践,研究新经验,深刻认识国情,拓展时代视野,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理解和把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和科学严谨的精神,锻炼运用科学理论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赛的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本届组委会不接受没有列为竞赛学科的作品参赛。

哲学类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

2.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践和经验的典型调查

3.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推进改革开放的成就和经验典型调查

4.在当代中国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彰显的典型调查

5. 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调查

6.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的典型调查

7.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和经验典型调查

8.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9.弘扬中华文化,培育时代精神的调查研究

10.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实践和路径创新调查研究

 

经济类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丰富实践的典型调查研究

2.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典型调查

3.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典型调查

4.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设的调查研究

5.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的调查研究

6.农村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的调查研究

7.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途径和模式典型调查

8.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典型调查

9.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创新调查研究

10.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调查研究

11.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的典型调查

12.扩大国内需求,刺激消费需求的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13.发挥区位优势、推动老少边贫地区发展的调查研究

14.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和改革的调查研究

15.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创新与改革问题调查研究

16.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践和经验的调查研究

17.各地发展中小微企业的实践与经验调查研究

18.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问题的调查研究

19.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居民收入的调查研究

20.积极发展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典型调查

21.活跃和完善中国式劳动力和人才市场调查研究

22.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的典型调查

23.各类企业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调查

24.各地创业园区的布局和发展问题调查研究

25.后危机时代利用外资优化结构、创新模式的调查研究

26.21世纪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典型调查

27.小城镇现代化建设的典型调查

28.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调查分析

29.资源节约型企业典型调查

30.名牌战略案例研究

 

社会学类

1.各地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调查研究

2.各地加强和完善社区建设和服务的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3.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

4.推进城市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新做法新经验调查研究

5.社会诚信、商务诚信、政务诚信建设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6.生活方式的改变与生活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7.国家认同问题的调查研究

8.我国当代社会结构变动的单项调查

9.就业方式和就业观念变化的调查研究

10.我国人口素质状况的调查研究

11.城镇老龄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

12.社会安全感现状和原因调查分析

13.社会转型中妇女地位变化调查研究

14.当代社会变迁中消费文化兴起的调查研究

15.新的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调查研究

16.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和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

17.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和状况调查研究

18.我国志愿者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影响调查研究

19.新社会阶层成长的调查研究

20.建设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典型调查

21.城市务工人员医疗保险改革和创新典型调查

22.大众传媒中表达的价值观对受众的影响调查

23.时尚的社会心理学研究

24.网络发展及其对青少年影响的调查

25.公民的环境生态意识及其测评研究

 

法律类

1.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现机制研究

2.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和法律保障研究

3.社会主义宪法实践性研究

4.物权法实施问题研究

5.知识产权法问题研究

6.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的调查研究

7.刑事法律问题调查研究

8.中国民事法律制度完善研究

9.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调查研究

10.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和创新调查研究

11.社会舆论监督的法律问题研究

12.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13.我国环境生态保护问题的法律对策

14.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践的调查研究

15.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有关法律研究

  

教育类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我国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2.建设学习型社会、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调查研究

3.创新型国家建设与教育体制改革问题调查研究

4.大众化阶段我国大学教育发展、创新和改革的典型调查研究

5. 新时期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创新的调查研究

6.各地解决中小学应试教育现象的举措和经验调查研究

7.高校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典型调查

8.高等学校人文素质教育的调查研究

9.当代大学生价值取向和心理素质的调查分析

10.加强和改革中小学道德教育的典型调查

11.各地解决城镇学龄前儿童教育问题调查研究

12.大中小学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和经验典型调查研究

13.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享受同等教育的状况和推进路径的调查研究

14.国家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问题政策和实践调查研究

15.中外学校间学生交流活动的调查研究

 

管理类

1.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的政府转型和行政改革典型调查

2.电子政务建设现状和问题的调查分析

3.电子商务在某一行业的应用的调查

4.新型科技企业的定位和管理调查研究

5.社区物业管理体制和模式的典型调查

6.大型零售企业物流系统发展调查

7.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的调查研究

8.我国企业家队伍成长发展的调查分析

9.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和管理体制问题调查研究

10.企业在创新转型升级中崛起和发展的典型调查

11.中国特色企业管理典型模式调查研究

12.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与状况的调查研究

13.医疗与药品的监管体制、机制和现状的调查

14.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状况调查研究 

15.新世纪我国商会(企业和企业家协会)状况和新作用调查研究

16.影响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的因素调查与分析

17.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个案研究

18.便民快捷健全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

19.各地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实践和经验的调查研究

20.反对腐败、建设清廉政府的典型调查

21.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践和经验调查研究

党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