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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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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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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经办银行将对违法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二、违约后果

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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