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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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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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徐州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徐州医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徐州医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徐州医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现就2011—2012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徐州医学院大学生学籍并参加正常的学习活动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2012级新生),并具备《学生手册》中规定的评选资格者,均可参加评定。

评奖评优年度有下列之一者,取消其参加评奖评优的资格。

     1、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凡受院(系)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处分的;

     3、考试(查)课不及格的;

     4、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5、学校规定的其它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

二、评奖项目:

1、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励志奖、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奖、科研创新奖、英语学习奖)

3、先进班集体

4、三好学生

5、优秀学生干部

6、三好学生标兵

三、评选条件和比例

1、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该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分别在80分、74分、72分、69分以上。特等奖获得者直接推荐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3%,8%、1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等级奖学金奖金不兼得;

2、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生干部奖学金和社会活动奖学金获得者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8%,科研创新奖学金和英语学习奖学金比例不受限制。

获得科研创新奖学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中至少一项:(1)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2)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的项目第一负责人;(3)在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奖的;(4)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的第一作者。

获得英语学习奖学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中至少一项:(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在500分以上;(2)在市级(含市级)以上英语竞赛活动中获奖的。

    3、先进班集体:班委、团支部组织完善,班级成员政治素质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同学受到处分;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学习成绩优良,不及格率低,二年级末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60%以上,三年级末达70%以上;班级全体同学均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有残疾准予免休的学生除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4、三好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当年度获得等级奖学金,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自觉加强各方面能力的培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指室长以上的学生干部(含室长)。学习成绩优良,当年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努力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在争创“先进集体”活动中成绩突出,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高的威信;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

6、三好学生标兵:从当年度“三好学生”中产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创新能力;在自立自强、科研创新、文体竞赛、社会活动、见义勇为等某一(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且在同学中起到有益的榜样作用,获得师生公认与好评;在评奖学年度的前一学年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7日前:学生工作处印发《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下达评奖评优指标(附件1),启动2011—2012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

2、9月17日—9月24日:各院(系)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徐州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徐州医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徐州医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徐州医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等文件,使学生了解评奖评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全体学生采用基本素质、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各占15%、65%和20%的综合计分法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徐州医学院学生评奖评优申报表》(附件2)。

3、9月25日—9月29日:各院(系)应成立由副书记和学生工作小组成员组成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评奖推荐工作;各班级应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由班级主要干部、普通同学代表组成的评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的初评工作。各班级召开评奖评优工作专题班会,组织同学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组织班级初评,公布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评奖评优班级初评结果,填写《徐州医学院2010-2011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情况明细表》(附件3),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后辅导员审核签字。    

4、9月30日—10月8日:各院(系)审核、公示,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所在院(系)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仍有异议,可在院系评审小组答复后5日内向学工处提出申诉,学工处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综合考察后,在5日内作出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院(系)。

5、10月8日—10月12日:各院(系)汇总评奖评优结果,填写《徐州医学院2011—2012学年度评奖评优情况统计表》(附件4),《徐州医学院            院(系) 2011—2012学年度评奖评优获奖学生名单(样表)》(附件5),按照2011—2012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报送材料目录(附件6)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6、10月13日—10月19日:学生工作处评定、分类统计汇总,评奖评优结果统一在校园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7、10月下旬:学校召开表彰大会,集中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院(系)在评定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工作和思想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明确奖学金评定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评选条件,本着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定质量。

      2、年度评奖评优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要依照本通知的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及时反映和解决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奖的申诉要及时认真答复。

      3、开展评奖评优活动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基本形式,各院(系)要把评奖评优工作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典型,鼓励学生勇于拼搏,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同时要积极帮助后进生分析落后原因,指导他们克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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