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聘期考核合格,符合学校现行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
二、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11年以上,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聘期考核合格,上一聘期内取得以下任一成果,可申报五级岗位:
1.发表本专业研究领域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收录论文3篇(含)以上;或CSSCI/SSCI收录论文1篇(含)以上;或SCI/EI收录论文1篇(含)以上。
2.荣获本行业领域市厅级及以上表彰。
3.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个人排名前二),或主持厅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获得厅级及以上成果奖(个人排名前二)。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6.达到教师五级岗位条件。
三、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聘期考核合格,上一聘期内取得以下任一成果,可申报六级岗位:
1.发表本专业研究领域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收录论文2篇(含)以上;或CSSCI/SSCI收录论文1篇(含)以上;或SCI/EI收录论文1篇(含)以上。
2.荣获本行业领域市厅级及以上表彰。
3.主持厅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获得厅级及以上成果奖(个人排名前三)。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6.达到教师六级岗位条件。
四、其他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聘期考核合格,符合学校现行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
五、其他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上一轮聘期考核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八级岗位:
1. 在中级岗位上任职12年以上,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参与过科研工作,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中贡献突出者;
2. 在中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基本符合副高级岗位晋升条件或达到教师八级岗位基本条件。
六、其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上一轮聘期考核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九级岗位:
1.在中级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参与过科研工作,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中贡献突出者;
2.在中级岗位上任职1年以上且基本符合副高级岗位任职条件或达到教师九级岗位基本条件。
七、其他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聘期考核合格,符合学校现行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
八、其他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在初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 或具有硕士学位在初级岗位上任职,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聘期考核合格。
九、其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聘期考核合格,符合学校现行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
十、附则
学院第五轮岗位聘任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凡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申报。若有效申报人数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学院采取申报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