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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徐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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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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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大麻委〔2020〕3号

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徐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徐医大委组〔2020〕11 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徐州市委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推荐人选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贯表现优秀;

2.推荐人选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积极作为、成绩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出新时代党员新形象;

3.推荐人选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曾被表彰为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本次不再推荐。

二、推荐评选办法和程序

1.民主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自下而上进行推荐,重点推荐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一线人员。

2.组织考察。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组织考察,确定推荐人选,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组织部。每个党支部可推荐 1 名人选,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1000 字左右)于5月29日17:00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邮箱:61943667@qq.com

三、相关要求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根据填表说明(附件 2)认真组织材料,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等工作,突出先进事迹。

 

附件:

1.徐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模板)

2.徐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填表说明

3.先进事迹模板

 

 

 中共徐州医科大学麻醉学院委员会

20205 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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